為進一步充實我區(qū)審計工作力量,發(fā)揮審計輔助人員在審計工作中的積極作用,經潮陽區(qū)人民政府同意,汕頭市潮陽區(qū)審計局擬于近日公開招聘2名審計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及職責
(一)招聘職位:審計輔助人員(非公務員編制、非事業(yè)編制)。
(二)招聘人數:2名。(限招財會、審計、工程類、計算機類全日制大專以上畢業(yè)生)
(三)工作職責:協(xié)助審計人員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屬于審計監(jiān)督范圍的事項開展審計工作。
二、聘用條件
(一)審計輔助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yè)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齡30周歲以下;
5.有財會、審計工作經驗及有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可優(yōu)先聘用;
6.年齡和工作年限時間均計算至2020年3月31日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為審計輔助人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參加或曾經參加邪教組織的;
5.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未滿5年的;
6.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
7.其他不宜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審計輔助人員招聘工作以通知形式在汕頭市潮陽區(qū)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tǒng)(汕頭市潮陽區(qū)審計局)上發(fā)布招聘公告。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20年4月27日至4月29日。
2. 報名方式:報考者直接到潮陽區(qū)審計局人事秘書股報名,報名材料包括:(1)《招聘審計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3)英語等級證、計算機等級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4)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張。(5)參加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材料。
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二)面試。
根據報名情況擇優(yōu)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以短信形式通知參加面試人員,未進入面試人員不再另行通知。面試重點測查考生適應審計工作的相關知識和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擬聘用人選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到縣級醫(yī)院進行健康體檢(費用自理);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的相關辦法進行。
(四)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將在汕頭市潮陽區(qū)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tǒng)(汕頭市潮陽區(qū)審計局)及潮陽區(qū)審計局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未收到情況反映,或收到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影響聘用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確定聘用
經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簽訂勞動合同。
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體檢的、考察不合格或者報考者放棄聘用的、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適合聘用的,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公示。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不指定任何輔導教材,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用工方式
被聘用人員與勞務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國家政策要求簽訂1年的《勞動合同》,并派往潮陽區(qū)審計局工作。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工資待遇
審計輔助人員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并按有關規(guī)定繳納醫(yī)保和社會保險費,所需的經費納入區(qū)政府財政預算。
咨詢電話:0754-83822481(工作時間)。
附件:招聘審計輔助人員報名表
汕頭市潮陽區(qū)審計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