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fā)〈海豐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政府聘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海機編〔2016〕21號)和《關于同意核定汕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海豐分中心政府聘員數的批復》(海機編〔2018〕32號)文件規(guī)定,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作為海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F將相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海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聘政府聘員3名(具體招聘職位詳見附件)。
二、薪酬待遇
政府聘員經費實行財政包干制度(含五險一金),按縣人社局會同縣財政局根據海豐縣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提出意見報縣政府確定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其他補貼按政府有關文件執(zhí)行。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政治素質好,具有良好的品行、職業(yè)道德和責任感;服務意識強工作態(tài)度好。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齡不超35周歲(1984年2月1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后勤工作人員可放寬至大專以上)。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條件及工作技能。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曾被開除公職的;
③受黨紀處分在處分期內或受行政處分未解除的;
④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⑤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2、職位任職條件:
(1)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工作踏實、認真負責、工作態(tài)度好;政治素質好,保密觀念、工作責任心強。
(2)窗口崗位需具有較好的文字攥寫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熟悉計算機操作,具備基本的網絡知識,熟悉金融征信工作。
(3)后勤崗位對具有后勤管理服務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考慮。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并對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審核。
報名時間:2019年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報名地點:海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政府大院內)。
報名要求:
1、考生須誠信報考。報考者應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報名,必須按照本人的學歷、年齡等條件,認真慎重核對招聘條件要求,填寫《海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聘政府聘員報名表》(可在附件自行下載填寫),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考。
2、報考者一經通過資格審核合格的,參加考試后,若被錄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崗工作的,3年內不得報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考招聘崗位。
3、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報名費。
4、資格審核時,報考者按招聘條件要求,現場填寫考生報名表、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報考職位所需工作技能相關證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3張。
(二)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被確定考察對象(可依次遞補考察對象)的,進入體檢階段。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四)政審
政審考核工作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聘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政審內容主要了解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等??己藢ο笥羞`法違紀行為不符合任職條件的,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選名單,在海豐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天。公示期滿,對沒有發(fā)現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的,由海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有關程序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合同期間,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續(xù)聘或解聘。
五、有關情況說明及注意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報考者參加考試時,均需攜帶身份證。
(三)報考者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以確保聯系。
(四)報考者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fā)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報考具體事宜可致電海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咨詢,電話:0660-6582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