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事業(yè)單位招聘網]
因工作需要,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面向社會招聘社會輔助考試人員。
一、招聘工作崗位及人數、工作職責
(一)崗位及人數:社會輔助考試人員30名
(二)工作職責:在專職考試員的監(jiān)督管理下,承擔考生身份驗證、考試引導、考場巡查、遠程監(jiān)控等考試組織監(jiān)督工作,以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輔助評判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志愿從事考試輔助工作,持有小型汽車c1(含)或c1以上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三年以上,且申請招聘前三年內未發(fā)生負次要責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二)年齡在25至35周歲之間,具備高中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無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處分;
(三)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駕駛機動車應急處置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工作責任感和文明駕駛素質,無擔任駕培機構教練員經歷;
(四)無吸毒史,無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記錄;
(五)身體健康,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8,無殘疾,無色盲、無重聽;
(六)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無被判處刑罰;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七)無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不予招聘的情形。
三、用工性質和聘用期待遇
(一)經錄用后與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委托的勞動保障業(yè)務代理機構簽訂二年期的勞動用工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個人表現和工作需要可續(xù)簽勞動合同。
(二)工資待遇,月工資2500元,每年4至10月按規(guī)定給予高溫補貼,按規(guī)定辦理社會保險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
報名時間:2017年6月22日至7月20日。
報名地點:海口市濱涯路9號交警總隊辦公樓406辦公室。
報名所需材料:身份證及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2寸彩色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交警總隊根據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組織培訓和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交警總隊組織的培訓及理論、駕駛技能考試。
(四)體檢和考察
理論、駕駛技能考試綜合成績前30名人員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和考察,體檢、考察合格予以錄取。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聯系人:張建生,聯系電話:68835147.